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近日发布,内容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就是规定了创新企业CDR的税收政策。
【旁白】且慢!什么是创新企业CDR?
创新企业CDR规范的中文说法是: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
【旁白】你虽然把英文字母换成了中国字,但我看起来依然是一头雾水。
这样吧,我们从头来说这件事。大家应该都发现了吧,我们国家互联网的巨头,比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京东等等都是在美国上市,为什么它们不在中国上市呢?
【旁白】肯定是他们这些人崇洋媚外,觉得在外国上市风光,挣中国人的钱,让外国股民受益,哼哼……
其实这是天大的误会,可以说这些企业巴不得在中国上市呢,中国市场溢价高,估值高,如果能在中国上市,谁还苦哈哈地跑那么远去美国上啊。但是中国证券市场有个规定,所有股票同股同权,这些互联网公司经过了多轮融资,创始人的股权早就稀释得不剩多少了,如果在中国上市,一上市就会失去了控制权。而这些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当时在融资的时候,提出的条件就是同股不同权,虽然股份少,但权力大啊,可以保证自己不丢失公司的控制权。而美国的证券市场是允许同股不同权的。所以,这些公司只能选择去美国上市。
【旁白】原来是这么回事,那和今天说的CDR有什么关系?
这些优质的企业都去境外上市,咱们国内市场看着也眼红啊,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金融创新,也就是这些上市公司除了在境外发行股票,还可以拿出一部分股票存在境内某个托管机构中,然后这个托管机构可以以存放的股票为标的,发放一种存托凭证(CDR),这个存托凭证本质上代表的是某个公司的股票,但是它是以另外一个面目出现的,然后境内的投资者就可以在境内市场上买卖这些存托凭证。
用一张图可以表示得更清晰:
与股票相比,CDR的唯一区别就是,CDR的持有人没有投票权,只能享受股份投资的收益或是损失。
【旁白】说了这么些,我明白什么是CDR了,那快说正题吧,CDR的税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正因为CDR我们基本上可以把其视同为一种变形的股票,它的税收政策,和股票也比较类似,当然不完全一样。涉及到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我把政策简要说一下,具体详细的规定可以看后面的文件原文。
个人所得税政策:
1、对个人转让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持有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这个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就是持有时间一个月以内20%,一个月到一年之内10%,一年以上免征。
企业所得税政策
1、一般企业CDR转让取得的差价所得征税、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2、对公募基金CDR转让取得的差价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均免税。
增值税政策
1、对个人转让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3、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印花税政策:
三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上述所有的税收规定,只要有三年限制的,起始日期都是从试点之日起,也就是指首只创新企业CDR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发行批文之日。
【旁白】我明白了,趁着个人投资前三年免税,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买点CDR了。
我说:免税固然好,你也要了解一下,尽管境外上市的质地优良的公司回归境内了,但也不是谁都能买,账户中必须有300万金融资产才可以投资,这个门槛,目前A股98%的个人投资者都达不到。
所以,投资CDR的第一步,先挣300万放到股市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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