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人社部门在行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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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209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19年11月04日 23:14:18

广东加大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将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就业补贴由3000元提升至5000元,将“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补贴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600元,将技能培训补贴条件从毕业学年放宽到在校期间。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专设大学生启航赛,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的融资支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近4亿元。突出精准就业服务,修订发布201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举办160余场政策进校园宣讲活动,开展1500多场招聘活动,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

辽宁强化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突出困难帮扶,省政府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纳入“民生实事”和工作考核内容,建立专门台账,组织专人重点帮扶,实行兜底安置。开展专项招聘,实施“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举办离校未就业暨2019年寒暑假返乡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走进江苏 走进高校”春季人才招聘活动、“大学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主题宣传活动等特色专项服务,为毕业生在辽宁就业创业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离校前后衔接,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制帮扶。

福建推行就业“红娘”结对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红娘”队伍,广泛发动各类专家、创业导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等担任就业“红娘”,组成1000余人的就业“红娘”队伍,形成职业指导、就业信息推荐、创业服务、就业见习、职业培训、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和心理健康疏导等7个帮扶领域,“一对一”结对帮扶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就业。截至目前,结对帮扶的2018届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本文转载自: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作者: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www.lm.gov.cn/c/2019-10-15/131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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