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的税之惑一福利怎么就没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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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4月09日 23:15:55
隔壁老王已经退休三年了,前两年的时间内,每逢节假日,单位总要派人带些米面油过来送温暖。重阳节的时候还会带老同学出去爬个山转一转,过春节的时候还会送些慰问金。
但今年,无论是过年还是过节,只是发个慰问信,没有见到任何物质上东西。老王很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不久前企业被税务稽查局检查了,检查结果让企业补了一大堆税,还罚了款。主要是因为企业给离退休职工发了一些福利,检查人员认为,这些给离退休人员发的福利补贴不能在税前扣除。
老王很生气,于是找到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愤怒地说,我们这些人给企业贡献了一辈子,怎么着?现在退休了,变成垃圾了,没有人要了,单位发一些福利还不能在税前扣。发了,还要处罚企业,这还有天理没有?
听了老王连珠炮式的问题,小明说,您先别着急,听我说,首先企业可以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福利和补贴;其次发放的福利补贴也的确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原因在于税法规定,企业支出的费用,只有和企业取得的收入相关,才能在税所得税前扣除,否则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而企业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工资福利是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8条,《实施条例》第27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的规定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听了小明的回答,老王什么也没说,默默的走了。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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